司马光七岁那年,用一块石头砸破水缸救出同伴,这事儿被写进《宋史》,成了中国人津津乐道的智慧典故。
如今千年过去,同样是砸破容器救人,一个小伙却被带走批评教育。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学《司马光砸缸》时,老师反复强调的 “急中生智”,原来这四个字在现代社会要加引号。
说说这事儿的来龙去脉。
K1373 次列车在金华段脱线,乘客被困闷热车厢三小时,有人中暑,有人几乎窒息。这时候有个黑衣小伙抄起安全锤砸窗通风,结果被相关部门带走批评教育。
虽然铁路部门通报称“无人员伤亡”,却对乘客在高温地狱里的三小时只字不提。更绝的是,通报里还特意提到“擅自破窗可能引起恐慌”,合着乘客在车厢里被闷死才叫“秩序井然”?
对比司马光的故事,两者本质都是“以破坏换生命”,但结局却天差地别。司马光砸缸被树为典范,小伙砸窗却成了“破坏分子”。
这让我想起某小说里的一个桥段:“教育制度像个巨大的玻璃缸,里面的人要么被淹死,要么学会砸缸逃生,可砸缸的人往往被当成怪物。” 如今这玻璃缸换成了铁皮车厢,规则的枷锁却没变。
从法律角度看,小伙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。《刑法》第二十一条明明白白写着,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利益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。
可以看到,当时车上很多人满脸通红,而且还有人衣服湿透了,预估车厢内温度已超过39℃,湿度已经超过80%,这已经不是“闷热”,而是危及生命安全的高温危机。乘务员一句“等待检修”就把乘客晾在蒸笼里,难道要等有人当场死亡才算“紧急情况”?
更讽刺的是,铁路部门自己制定的《铁路旅客乘车安全须知》里,明明写着“情况紧急必须撤离车厢时,可使用紧急破窗锤击碎逃生窗玻璃”。
但现实中,乘务员却以“未靠站台”为由拒绝开窗,这就好比给了你一把钥匙,却把门锁死,还说“你不能自己开门”。这种自相矛盾的逻辑,让我想起了一句话:“规矩是圆的,执行规矩的人却是方的。”
舆论场里,多数网友支持小伙,认为“生命权高于财产权”。但也有少数声音指责他“冲动违法”。这就让我想起一句名言:“小孩子才分对错,成年人只看利弊。”
因为在这个事件里,铁路部门显然更在意的利弊是——车窗的维修成本,以及砸窗后可能会出现的不可控因素,而乘客的生命健康他们可能认为在当时并非紧急。这种“把规矩遵守得死死的”的执行思维,和宋代潜火队拆房救火的智慧相比,简直是文明的倒退。
1998年抗洪时,为了保护武汉,解放军果断炸开荆江分洪区堤坝。这种“舍局部保全局” 的壮举被载入史册,可为什么到了今天,一个小伙为了救全车人性命砸破车窗,却要被批评教育?难道在现代社会,“生命至上”的原则只适用于自然灾害,而不适用于日常的公共服务危机?
铁路部门在通报里承诺“改进应急预案”,这确实是一种亡羊补牢。但真正该反思的,是我们的规则体系是否还保有最基本的人性温度。
很多时候,制度可能会变成冰冷的铁笼,规则有时候也可能异化为官僚主义的挡箭牌,所以此时,我们反而需要更多像司马光那样敢于砸缸的人,而不是让救人者在舆论的寒风中瑟瑟发抖。
最后,我想对那个黑衣小伙说:你砸的不是车窗,而是僵化制度的一块玻璃。虽然今天你被带走批评,但历史会记住,在那个闷热的夏夜,是你的勇气让全车人感受到了清凉,甚至感受到了重获生机。至于那些指责你的人,他们或许该重读《司马光砸缸》,学学什么叫真正的智慧与担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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